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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x.cc提供的《穿成万人嫌,拎着主角攻就是学习_吾想异开》第29页(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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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斗殴是不对的,遇事不决,应该叫警察叔叔。
但他电话刚拨通,只来得及听到“嘟”的一声,手中的手机,猝不及防地被人打掉在了地上。
原主买的大概是山寨诺基亚,在地上翻滚几圈后,便四分五裂了。
江呈锦看了一眼地上的手机,又看了一眼罪魁祸首。罪魁祸首非但没有一点愧疚神色,还高昂着头,十分嚣张地伸出手,推了一把江呈锦的肩膀,“你和他一伙的?打电话想干什么?叫人啊!”
江呈锦顺着他的力道往后一退,他的目光落在那人的身后。围着傅知珩的一共五个人,现在其中两个人以为他和傅知珩是一伙的,准备把他也拉入战火中。
巷子弄堂很少有人经过,要去宽阔的马路上,在江呈锦的位置,是需要经过傅知珩。他后面的路被另一个人堵住了,继续往后走是一条又深又窄的巷子,好不容易快走到马路上去买水壶,他才不会为了这些不相干人的人而绕远路。
江呈锦对面前的人笑了一下,微微抬起下巴,忽而叫道:“傅知珩。”
面前的人听到傅知珩的名字,还以为是傅知珩要偷袭他,几乎是下意识回了下头。而傅知珩本人听到自己名字时,也下意识往江呈锦的方向看过去。
江呈锦也就趁这一秒的分神,快准狠地挥起拳头就朝那人的脸砸过去。
人的脸皮厚到一定程度,似乎还有点硬,骨头与骨头间的碰撞,让江呈锦的手都疼了。
由于他的主动进攻,彻彻底底用行动证明,他和傅知珩是一伙的。
所以,一场混战不可避免的在巷子口发生了。
江呈锦其实非常想要趁乱跑出巷子口的,他本来也就是这么计划的,所以打了那人一拳。
他现在身体正是虚弱的时候,趁着肾上腺素正高,打人正痛时,当然需要快准狠。
但很明显,他有个猪队友。
傅知珩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对付别人的同时,还不忘从背后袭击他,然后再贱贱地说:“打错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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