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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第五十七章 上郡马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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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山,一是贺兰山,远在内蒙古,而上郡,便是西汉蒙古治下的养马场。此处地势平坦,水草丰茂,作为皇家军马养殖基地。杂交优于出的战马要身材有身材,要速度有速度,要耐力有耐力,更重要的是,它们吃的还不贵,即便不用黑豆等粮食喂养,豆秸、苜蓿(四叶草)也能凑活,适应力上乘,抗病基因强,从北到南也不会水土不服,乃驮、乘、挽兼用的良骥。

    刘彻胯/下的战马,便是国产的优良品种。

    马倌眼力好,一眼就瞧出刘彻坐骑的雄健骠悍,认定他非富即贵,可是,他的目光,在触及东方朔胯/下后,才真正亮了起来,殷勤伺候。

    “小人眼拙,这莫非就是西域的汗血马?”

    刘彻先是惊讶,汗血宝马他是听过的。这匹黑马高只比自己的略高,半丈有余,可一路上没见它流血啊……

    接着脸一寒,无论是此宝马还是彼宝马,古今中外代步工具始终是象征男性尊严的一项重要指标,堂堂天子的马还不如一介草民的,让他情何以堪……

    东方朔始终面带微笑:“此马为故人所赠,产自西域,乃匈奴手中所得,可日行千里,夜行八百。”

    刘彻眼里红果果地写着两个字:想——要——!!

    大汉目前还没和西域建交,西域的战马生意被匈奴垄断,根本不允许一匹大宛马进入中原。因此,大汉战马多为蒙古马后代,蒙古马的优势,在于刻苦耐劳,粗生粗养,抗病力强,容易大量繁殖。速度、体型与西域马种不可相提并论,若用蒙古马冲锋陷阵,威力不足,尤其是一对一单挑,绝非大宛马的对手。

    马倌赞不绝口:“汗血宝马非常耐渴,即使在炎炎戈壁,一天也只需饮一次水。”

    秋蝉新奇地摸着汗血马的鬃毛,问道:“它真的会流血吗?”

    李陵看不惯东方朔得意,冷哼:“从长安到上郡,要流血早流干净了。”

    念奴娇也说:“坊间传闻,不可尽信。”

    刘彻跨上马,全速奔跑,在心中默数,平地上跑完一千米竟然只花了六十七下,一分钟左右的时间!

    刘彻还是发现了汗血马的不足,回程的时候速度和爆发力明显要比开始时慢,耐力比起蒙古马来有所不及,但总体而言,用于短程奔袭的话,绝对是神器。

    秋蝉等不及刘彻下马就上来摸马汗,结果大失所望,手里并非红色鲜血。只是整匹马看上去毛色似红了些,从黑色变为暗红。

    刘彻仔细观察了一番,道:“应是汗血马的皮肤较薄,奔跑时血液在血管中流动容易被看到,另外,马的肩部和颈部汗腺发达,出汗时往往先潮后湿,对于枣红色或栗色毛的马,颜色会显得更加鲜艳,才会给人以流血的错觉。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东方先生,麻烦借个种。”说完,刘彻便直接将马的缰绳塞到马倌手里,表示朝廷强制征用,归还之日,遥遥无期。

    这时便体现出东方朔的识趣来。

    他大概清楚被刘彻吃进去就吐不出来了,不但没有大呼刘彻无耻,还将饲养方法悉数告之。“大宛马一定要有专人饲养,草料也有所不同,需要专门配制。匈奴曾用青草饲养,不出半月便告亡。此外,汗血马原居西域,气候、地貌与中原迥异,若不妥善照料,容易病亡。”

    李陵听得一愣一愣的,心中有不明白的,立刻问出口:“你不是站在太皇天后那边的吗?”

    注:汗血马另有一说为寄生虫。清朝人德效骞在《班固所修前汉书》一书中将“汗血”解释为系“马病所致”。他认为,有一种寄生虫特别喜欢寄生于马的臀部和背部,它能钻入马皮内,因而马皮在两个小时之内就会出现往外渗血的小包。德效骞的这种观点得到部分外国专家的认同。但现代科学也对这种寄生虫还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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