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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开始找吃的。

    枯骨荒原不愧是枯骨荒原,走了二十分钟,除了几棵干巴巴的草和一堆不知道什么动物留下的骨头之外,什么都没看到。

    那些骨头被太阳晒得发白,上面连一丝肉渣都没有,蚂蚁都懒得爬。

    雷夫看着那堆骨头,心想:我是不是应该啃两口垫垫底?

    然后他摇了摇头。

    不行。老子是草原之王,不能啃骨头。那太没排面了。

    他继续走。

    又走了大概十分钟,他闻到了气味。

    血腥味。

    很淡,被风吹得断断续续的,但确实是血腥味。新鲜的血腥味,不是他身上的那种已经氧化发黑的旧血,是刚流出来不久的、还带着铁锈味的热血。

    雷夫的耳朵竖了起来。

    他的鼻子开始自动追踪气味来源。

    这个功能他用得还不太熟练,但本能比他的大脑反应更快,四条腿已经朝着气味的方向迈开了步子。

    走了大概五百米,他看到了。

    一头角马。

    一头成年角马,倒在一片干涸的水洼旁边,脖子上有一个巨大的伤口,血已经流了一地,把干裂的泥地染成了深褐色。角马还没有完全断气,四条腿偶尔抽搐一下,胸腔起伏得越来越慢。

    雷夫盯着那头角马,口水开始不受控制地分泌。

    不是因为他想吃生肉……好吧他确实想吃,但更多是这个身体的本能在接管一切。

    他的胃在咆哮,他的爪子在不自觉地收紧地面,他的瞳孔收缩成了两条竖线,死死地锁定了那头垂死的猎物。

    他往前迈了一步。

    然后停住了。

    不对。这头角马不是自然死亡的。脖子上的伤口太大了,撕裂的痕迹很明显,是被什么东西咬的。而且血还没有完全凝固,说明它刚被咬没多久。

    咬它的东西呢?

    雷夫竖起耳朵,转动头部,用那双琥珀色的眼睛扫视四周。

    没有动静。

    他闻了闻空气。除了血腥味之外,还有别的气味。

    鬣狗。至少七八只鬣狗的气味,混杂着角马的血腥味和泥土的腥气,但气味已经凉了,说明鬣狗们离开有一阵子了。

    可能是鬣狗群猎杀了这头角马,然后被什么东西吓跑了?或者吃了一半就放弃了?

    不管怎么说,现在这头角马是没人要的。

    雷夫的嘴角翘了起来。

    “自助餐,”他说,“老子最喜欢自助餐。”

    他不再犹豫,大步走向角马,低头一口咬住了它后腿最肥的部位,用力一扯——

    撕下来一大块肉。

    生肉的味道冲进鼻腔,血腥气浓得发腻,但雷夫的味蕾在这一刻爆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愉悦感。

    他嚼了两下,肉质紧实弹牙,汁水在嘴里炸开,带着一股野性的、原始的、让人头皮发麻的鲜甜。

    “唔——”他发出一声满足的呼噜声,尾巴不自觉地翘了起来。

    然后他继续吃。

    大口大口地吃,撕扯、咀嚼、吞咽。肉纤维在他的犬齿间断裂,骨头在他的臼齿下碎裂,他吃得满嘴是血,鬃毛上沾满了肉渣和血沫,但他完全不在乎。

    吃到第三口的时候,他突然停下来,抬头看了看天。

    “……我现在吃生肉吃得这么香,”他自言自语,嘴里还叼着一根不知道是不是筋的东西,“我上辈子的人生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然后他低头继续吃。

    管他呢。香就完了。

    他大概吃了有十几分钟,吃到胃里传来沉甸甸的饱腹感,吃到肋骨下面那个凹陷的地方终于被填平了,吃到打了一个响亮的、带着血腥味的饱嗝。

    然后他走到旁边的树荫下,一头倒在地上,四肢摊开,肚皮朝天,像一只晒干了的海星。

    “这才叫活着,”他感叹道,阳光透过金合欢树的叶片在他黑色的肚皮上投下斑驳的光影,“上辈子吃的那些鸡胸肉和西兰花都是什么玩意儿。”

    他眯着眼睛,感受着饱餐之后的倦意像潮水一样涌上来。伤口还在疼,但吃饱了之后疼痛似乎也没那么难以忍受了。

    他甚至有心情欣赏一下天上的云。

    几朵稀稀拉拉的白云挂在天边,被风吹得慢慢变形,像一只正在融化的绵羊。

    “当狮子也挺好,”他喃喃地说,“不用上班,不用开会,不用回微信,不用在朋友圈给领导点赞。想吃就吃,想睡就睡,想打谁就打谁——”

    他的声音越来越小。

    然后他就这么四仰八叉地睡着了。

    ……

    雷夫是被渴醒的。

    他张开嘴想打哈欠,结果发现舌头干得像砂纸,上下颚之间仿佛粘了一层胶水。他闭着嘴咽了一口口水,发现连口水都是干的。

    “水……”他挣扎着站起来,四肢因为睡姿不当有点发麻,走了两步才缓过来。

    他舔了舔鼻子,开始回忆这具身体的本能记忆里关于水源的信息。

    枯骨荒原没有水。最近的水源在……北边。大概要走一个多小时。

    那片地方叫金合欢走廊,沿着干涸的河床往北走,会有一片还蓄着水的洼地,旱季的时候全靠那片水撑着。

    雷夫辨认了一下方向,开始往北走。

    走了大概二十分钟,他发现自己对“走路”这件事的掌握越来越熟练了。四条腿的协调性好了很多,步子迈得又大又稳,尾巴能自动保持平衡,耳朵能独立转动。

    他可以一边往前走一边把耳朵转向身后监听后方的动静,这个功能在人类身上得靠扭头,在狮子身上纯属标配。

    “自带360度环绕音响,”他评价道,“高级。”

    又走了大概半小时,周围的景色开始发生变化。枯黄的草地变得稍微有点绿色了,零星出现了几棵金合欢树,树冠扁平如伞盖,在夕阳的逆光中像一把把撑开的黑色阳伞。空气里的尘土味淡了一些,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干燥的草本植物的气味,有点像晒干的薰衣草混着一点树脂的清香。

    雷夫的鼻子捕捉到了另一个气味。

    水。

    湿漉漉的、带着泥土腥气的、清凉的水的味道。

    他的脚步不自觉地加快了,从散步变成了小跑,从小跑变成了大步流星的疾走。四条腿交替落地的声音在空旷的草原上发出有节奏的闷响,鬃毛在奔跑中向后飞扬。

    他看到了。

    一片洼地。不大,大概两个篮球场那么宽,水也不算深,最深处大概只到他膝盖的位置。但水是清的,能看见底下的泥巴和几根枯枝,水面在微风中泛起细碎的波纹,反射着夕阳的金红色光芒。

    雷夫冲进水里的时候溅起了巨大的水花,泥水飞了他一脸,但他完全不在乎。他低下头,把整张嘴都浸进水里,然后大口大口地喝了起来。

    水凉丝丝的,带着一股泥土和矿物质的味道,但在这一刻,这比他在前世喝过的任何一瓶进口矿泉水都好喝。

    他喝了大概有两分钟,喝到胃里传来咕噜咕噜的水声,才抬起头来,长长地呼出一口气。

    “爽。”

    第3章 机会主义者

    他站在水里,低头看着自己在水中的倒影。

    一头巨大的黑鬃雄狮,浑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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