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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x.cc提供的《山野归鸿[种田]_巫山有段云【完结+番外】》第138页(第1/2页)
甚至还有几棵不知从哪里飘来的榆树苗,就地扎根,青翠浓绿。
或许过不了几年,就绿荫如盖了。
边鸿买了纸钱,跪在地上烧了,并磕了三个响头。
而后,在不知不觉间,他就走到了农户夫妻曾经捡来自己的那座野山上。
他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在孤儿院的地震中死里逃生,醒在这个世界里重活一世。或许冥冥之中自有定数,只是他这种升斗小民参悟不透。
站在原地,边鸿仰头,透过苍翠摇曳的树影,在斑驳的光阴中,遥望远高万里的天空。
像是透过青天,望向天那边的另一个世界。
他用手指挡着夕阳余晖,透过指缝,眯着眼,默默无言地,伫立良久……
天色将黑,边鸿遵守和薛林的约定,前往府衙借住,薛林刚安排完了今年百姓冬藏用粮的事宜,特意着人做了一桌子好酒好菜,意在给边鸿接风。
只不过薛林的酒量并不好,几盅下肚,就唠唠叨叨起来。
说做官真难,比不上他们从前在战场上真刀真枪来得实在痛快。
又说他想伍长,想高长富、赵三友、梁二宽,想李校尉,想秦大将军,想大伙。然后醉醺醺地满桌子找人,直到寻摸到桌子底下,想念的这些人他也一个都没找到,于是抱着酒坛子倚在边鸿的腿边放声大哭。
边鸿拍了拍薛林的脑袋,而后起身,叫屋外的小厮把他们醉得稀里糊涂的大人抬回去睡觉,毕竟明天没有休沐,这家伙还得“上班”的。
至于边鸿自己,则在酒桌边独坐了一会儿,把杯底的残酒喝完,而后安静地回到客房里,“噗通”一下仰躺在榻上,闭上了双眼。
客房中仿佛有些冷,边鸿不自觉抬臂抱住了自己。
他有些想念另一个温暖又坚实的怀抱。
那个怀抱,温暖了他当初从冰天雪地的东山中,踉跄跋涉出来的那副身躯,和那颗几乎冻裂的心。
让他的一身冰雪,融化在男人炽热的胸膛中。
静夜,万籁俱寂,不知何时秋雨阵阵,淅淅沥沥地敲打门窗,而后竟越下越急,电闪雷鸣起来。
风雨交加中,闪电忽明忽暗的光影透过窗棂,映着床榻上徘徊于惊悸梦中的边鸿。
他已经许久不做梦了,不知是否是身处旧乡的缘故,他再次深陷梦魇。
世界嘈杂而混乱,战场上的,矿井下的,地震中的亡魂,环绕撕扯着他。
那些该死的、错杀的、痛恨的、亲近的、抑或求死的以及未救的面孔,一一出现在他面前。
累累白骨,层层堆叠,无数狰狞的面目呼嚎不休。
熟悉的惊颤,熟悉的痛苦,从前总觉得仿佛无边无际,永无止境。
但现在,边鸿他终于站定。
终于抬头。
终于坚定的说了一句。
“我要回家了,你们都走吧。”
一时间,世界沉默了下来,那些或扭曲,或疼惜的面孔忽然都站在一边,安静的看着边鸿。
最后,他们终于放开边鸿的手,任由边鸿一步一步的离开。
边鸿朝前走去,与他们渐行渐远。
等边鸿再回头的时候,他们早已消失在光芒里,沉静而平和。
醒来,是秋雨初晴的清晨。
薛林醒了酒,对边鸿依旧满怀热情,邀请他去看附近边军安置的工程,以备边鸿以后上任之后熟悉情况。
边鸿却重整了行囊,在雨后绚丽明亮的晨光中,站在大门口,对小薛轻轻挥了挥手,以作道别。
“我该回家了,家里的麦子熟了。”
第107章
边鸿离开的很从容。
他背着蓝布小包袱,脚上蹬着一双边军中人习惯穿的绒麻鞋,鞋是那天老冯和几个老兵比照着边鸿的脚现编的。
从前边鸿刚参军的时候,农妇给他带的几双鞋不是开线磨损了,就是沁足了鲜血与碎肉,那股腐烂的臭味不论怎么洗刷也去不掉。边鸿无法忍受这种同类腐烂死亡的气息,最后没得穿,就光脚,脚板磨得都是水泡。
后来,当时的伙长是个扛旗子的壮汉,在战争结束扫尾的时候,实在跑得没力气了,也不去砍人头抢功,就拉着边鸿,躲在荒草没膝的土坑里,扯下几把草给光脚的边鸿草草编了一双鞋。
开始穿着,比光脚还难受,后来,就习惯了,即便战争后期军需物资跟上来,能每个人都发一双鞋的时候,边军大多人也都习惯穿绒草鞋。
不怕染血,沁红了,脱下来就扔掉,转头薅一把枯草,再编一双就是了。
边鸿就穿着这双鞋,在小薛的目送中,转身离开这座他既熟悉又陌生的小城。
临走前,他在小薛依依不舍的目光中,最后郑重的说。
“做个好官。”
薛林百感交集,忍不住直掉眼泪。
只是他昨夜醉酒后本来就哭了一大场,现在眼睛还肿的像两颗核桃,于是边鸿看着他这个样子,实在酝酿不出离别情绪,便索性利落转身,扬长而去。
出了城镇,回程路过那些或高地错落或一马平川的田地,上头总有忙碌的人。
边鸿一算,距离自己离开灭蒙山,已经过去月余,现在正是秋收的时候了。
连接村庄与田亩的羊肠小路上,有不少来来回回的牛车与驴车,正一趟一趟的拉着收割好的庄稼。
边鸿拦了一架堆满成捆稻草的牛车,伸手从包袱里拿出几个铜板递给驾车老汉做车钱,老汉说什么也不接,只说农忙,可没闲功夫捎脚,叫边鸿能搭一段路是一段路,他下个镇子就到家了。
于是边鸿躺在牛车的草垛上,身下的稻草清香柔软,随着并不太灵活的车轮晃晃悠悠行在小路上,驾车老汉时不时遇到熟人,就大嗓门的聊几句,东家长西家短的,这位老爷子人情练达且八卦。
边鸿闭着眼稍歇,阳光透过树荫,遮成一段段明暗交叠的光斑,印在眼皮上,让人昏昏欲睡。
而着琐碎的一切,却让边鸿觉出些平凡生活的踏实感,嘈杂平实,是一种朴实的生气。
他抻了个懒腰,舒展开四肢,呈大字仰躺着陷在稻草中,内心平静的感受这一场归途。
于是,这一路,从旧地到新乡,边鸿一步一步走向丰收的秋季,走向层林尽染的灭蒙山,走向那个说过会一直等着自己的男人。
放眼望去,远处是连绵不绝的山川,近处,则是随风而低,滔滔如浪的金色麦田。
秋季的天依旧有些闷热,万里无云,太阳高高的挂在天上,在大地上炙烤出一片片热浪,热气波动间,模糊了每一个辛勤劳作的人影。
自从边鸿走后,戎峰就掐算着日子,等在回镜湖必经的路口,后来日子渐长,家家户户开始忙碌秋收。
闵表叔家的地恰巧就在附近不远,孩子还没长大,表叔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但是年龄大了,虽然不服老,也已经有些干不动活了。
于是戎峰索性在等边鸿的时候,帮着一起收麦子。
不论老少,人人弯腰没身在金黄色的麦田里,手拿着镰刀,割麦扎捆。
汗水满头满脸,顺着头发、眼角直往眼睛里钻,辣辣的疼。胳膊上的汗和着麦桔上的灰尘,也在往下流。汗水辣得实在是睁不开眼睛了,就用手背抹一把。
挥汗如雨。
戎峰早已脱了上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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