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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x.cc提供的《从今天起好好做人》第三十八章 他的软肋(第1/2页)
晚饭过后,元稚会坐在电脑前打开直播平台玩游戏,他直播会开麦但是不会露脸,就是单纯跟粉丝分享一下玩游戏的过程,偶尔也会跟粉丝吵吵嘴唠唠嗑。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元稚的梦想就是当个电竞选手,退一步像现在这样当个半吊子游戏主播也行。
纳斯卡的网络运营基本上已被默里昂家族垄断,元稚先前投简历也是集中在这个家族旗下的几间网络公司,元稚觉得,如无意外的话,“深海探测网”或“寰宇网游”会是他最后的归宿。
元稚在纳斯卡最大的社交软件果冻鱼上有一个私人账号,这个账号几年下来累积了差不多有3万粉丝,而元稚是在另外一个叫小黄鱼的平台上做直播的,也只累积了27万鱼粉。
而望见经纪官方经营的“镀宁”个人账号,几年来靠炒作、蹭热度以及一些不太入流的黑料,却有多达65万果冻粉,不过大家都是来看笑话的。
因为这个账号经常会发布一些精神污染的鬼畜短片,在疯狂和行为艺术之间来回试探。也因为望见没让元稚在纳斯卡的任何行程中露脸,每次有什么活动都得戴着头套出席——望见还是溜粉丝一把好手,每次都说成绩达到多少就露脸,达不到就不露,也总是把目标定得很高。
可实际上就连元稚自己都不知道这个社交账号的密码是什么,他自己也不关注这个号,反正内容十有八九跟他本人都没有什么直接关系。
在纳斯卡,只要不是赤西娱乐旗下的艺人,都各有各的糊法。万一真有谁靠着某个奇葩营销出圈了,那赤西就会将合约邮递上门,如果事情顺利的话,一般只需一个星期的包装和资本运作便能洗白爆红。
望见估计也是打算这么做的,他们曾经帮元稚接了一个减肥药广告,其实减肥前的效果图根本是另外一位大叔做模特,元稚就是过去拍了一组减肥后的效果图,因为很快被人从细节处发现对比图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于是这个广告代言马上就下架了,如果不是引起热度带起销量,望见差点要付违约金——就是类似这样的智障操作让路人们欲罢不能,知其智障,却还是忍不住去找不同。
而这几年来围绕“镀宁”的讨论话题中,热度最高的便是“头套下的真面目”,参与话题讨论的纳斯卡网民,其中百分之七十二的人认为戴着头套出席各种游戏活动的镀宁实际上是个名叫王强的四十九岁中年大叔。
为什么这么多人相信,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元稚的“日常穿搭”——在看不到脸的情况下,人们就只能关注其他层面了——说不定那一年的减肥对比图是真的。
根据粉丝的总结,镀宁在夏季做直播时,一般会同一件短袖买七个颜色,一天一个颜色。如果是冬天的话,那基本上就是随便乱穿了,说好听一点就是混搭,要么就直接穿睡衣和毛绒外套。天气不那么冷的时候,就是不同颜色的格子衬衫——简直宅爆了。
而且性格、还有说话的方式都过于理性客观,颇有种看破红尘的感觉,跟小女生粉丝说话的时候也不留情面,该说什么就说什么,一点也不懂得怎么撩人——还总劝粉丝少玩电脑多读书,花钱也不要大手大脚的。
直播间里年代感满满的桑乐伽民谣以及各种动漫歌曲就没缺席过,简直“肥宅大叔”实锤。
但是元稚有一个行为很圈粉,他在自己的小黄鱼账号上设定了,十五岁以下的观众禁止打赏。所以元稚靠直播赚的钱比其他主播少很多,一般一个晚上能通过平台分红赚个五六百,偶尔也能有一两千的收入,这些钱他都会存起来作为叔叔的医药费。
偶尔海杧果和称木也会上线,几个人就会连麦组队一起玩,有时候笑点全靠海杧果输出:“草!强哥!强哥救我!强哥!嗷嗷嗷…我草…
草了,我又死了,抱歉强哥——都怪你不来救我,不然我怎么会死。”
元稚哭笑不得:“你大招存着为啥不用。”
海杧果:“我想等他们人多一点我再用嘛,命中率比较高…”
元稚:“他们刚刚不是都挤到你面前了么!?不然你觉得你为什么会死!?”
称木:“…”
顺带一提,洛森尊重元稚一切兴趣爱好,包括玩游戏直播,一般元稚在做直播的时候,房门会关上,但是不会上锁。洛森也只有在洗澡需要拿换洗衣物的时候,才会静悄悄地开门进去——然后又会很快地离开。
元稚这样做直播其实还有个好处。那就是万一附近需要支援的时候,洛森也能抽开身过去。
一般没有任务的时候,洛森会根据元稚事前的吩咐做点家务,每一晚都会耐心做好垃圾分类,有时候元稚心血来潮,还会让牠把室内拖鞋都拿出来洗一遍。
元稚吩咐的事情,牠都会乖乖照做,并且做好。
但所有家务之中,洛森最讨厌的是择菜和切蘑菇。难闻的土腥味是其次,偶尔新鲜的蔬菜里还会有菜虫。
所以只有料理的时候牠需要元稚在一旁陪着,俩人经常一起站在厨房里做吃的,只是途中会各做各的,元稚做自己要吃的沙拉,洛森就做自己要吃的牛排。
元稚还记得俩人第一天同居时,当晚他让万福帮忙洗菜,洗到一半狗子忽然就跳到他背上去了,原因是菜叶里有一条青白色的菜虫。
认识对方这么些年,元稚第一次见洛森这么“脆弱”和“失控”,他也是第一次知道有人怕虫子可以怕成这样。
这还是跟洛森小时候经历的一场昆虫实验有关,牠无法忘记被毒虫钻耳朵的可怕阴影,明明是再细小不过的东西,却能让人抓心挠肺。
那一晚,元稚就背着一米九的洛森,面无表情地拿起叶子冲水,把不过几毫米的菜虫冲进下水道里。他一言不发地把剩下的小白菜都洗了,将菜叶择好,又过了几遍水。
把菜放到一边,元稚同样忍着肉排的血腥味,将排骨汤炖上,又煎了鳕鱼和羊排。
做完这些,他把手洗干净,然后反手摸了摸抵在肩上的脑袋,毛绒绒的:“同学,你还好吗?没事了,我已经把虫子冲走了。以后不会再让你洗菜了。”
“对不起…”
“没关系,每个人都会有缺点的。”
洛森闻言把元稚抱紧,似乎还是很厌恶,觉得整个厨房都脏了。
元稚低头看了眼洛森交缠在他腰上的腿,说实话这个腿一脚就能把菜虫踩到质壁分离吧!?到底在害怕什么啊!?
元稚:“下来万福,不要得寸进尺,你真的挺重的。”
“你就不能再哄哄我吗。”
“…”元稚握起拳头,最后还是软声道:“不是我不哄,你再不下来,汤都要凉了。”
“噢…”洛森这才从元稚背上下来,可怜兮兮但还有力气,把整锅汤都端了出去。
唉。元稚在心里叹气,心想自己居然跟小虫子一个级别,狗子看来也是真的讨厌虫子,鼻屎都不如的菜虫居然能让牠哭鼻子。
吃饭期间,元稚小声问道:“少爷,要是哪天…我不小心把菜虫吃下去了,你还会跟我接吻吗?”
“…”洛森惊掉了手中的餐刀,牠怔怔地看着元稚——牠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元稚惊觉自己说错话,急忙把排骨上的肉剔下来放进嘴里:“开玩笑的,我这种洗个澡都要半小时的人,是不可能把虫子吃下去的…”
元稚看见洛森皱起眉头不
再说话,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其实洛森只是在想,牠得尽快克服恐惧,通常目标再大再强牠都不怕,但虫子这些东西…确实就跟打不死的小强一样令人无可奈何。
说出来可能没什么人相信,但杀伐果决的维金少爵确实有弱点,牠怕虫子。
洛森在想事情的时候会特别专注,神情看起来也会异常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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