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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面不改色,持剑杀过去。

    一群宵小,沈维桢尚不能放在眼中,不到一柱香时间,俱斩杀完毕。

    沈维桢留了一个活口没杀,只以剑挑断他的手筋脚筋,才在他断肢上,逼问是谁指使。

    那人嘴唇颤巍巍,痛到刚张开口,只见一支箭从侧面而来,贯穿他的头颅。

    沈维桢急急后退。

    竟还有人在暗中埋伏!

    他适才断了右臂,又一连斩杀十几人,一时不察,一根箭自他右腿穿透,痛到沈维桢皱紧眉头,忍不住单膝跪地,以剑撑地。

    潜伏暗中的黑衣人终于缓缓现身。

    他盯着沈维桢的脸,手拎砍刀,越走越近。

    沈维桢以剑撑着身体,缓慢起身,坐在地上,依靠着石头,仔细看着来者。

    “阁下在为谁做事?”沈维桢虽被箭矢刺中了右腿,仍冷静异常,微微一笑,“可知谋害朝廷命官乃死罪?”

    黑衣人一言不发。

    “我乃圣上亲自任命的安抚使,兼南梧州知州,”沈维桢眼神冷淡,噙着一丝笑,“你杀了我,便是挑战皇权秩序。圣上必定会指派钦差大臣来彻查此案,严惩不贷。你的家人,你的亲人,皆会被处以凌迟、斩首极刑——株连九族,也未可知。”

    黑衣人终于有所反应,他声音嘶哑:“若不杀了大人,我的家人现在就会死。”

    沈维桢微眯眼睛。

    南梧州口音,说话声音不抖,可见并非初次杀人;又知他是大人,家人被拿捏。

    不动声色,沈维桢手藏在暗处,抓住石头下的一捧碎石子。

    “对不住,”黑衣人说,“对不住,大人。”

    他用力扬起刀,要砍下沈维桢头颅——

    沈维桢亦反手,要以石子击他穴道——

    电光火石间,只见一熟悉身影高高跃起,一声不吭,自背后狠狠刺穿黑衣人咽喉,一剑贯穿,一拧,干净利落。

    顷刻间,黑衣人瞪大眼睛,歪歪斜斜倒下。

    沈维桢仰首,灿烂阳光倾洒。

    他眼里只有妹妹的脸。

    阿椿拔出沾血的剑,死死握在手中,警惕环顾四周后,另一只手焦急扶他:“哥哥,你还好吗?”

    密林之中,暗中窥探的李忠玉失了神,死死盯着石头前的兄妹二人。

    他看得真切。

    适才,阿椿使出的那一招,才是真正的疾风剑法第一式——拨云追月!

    沈维桢虽败坏伦理,却是个实诚人,那老狗从始至终就不曾交以真心。

    第45章

    这是阿椿第一次杀人。

    她的手一直在抖。

    扶沈维桢起来后,阿椿才闻到浓重的血腥味。

    适才不管不顾,唯独心跳如雷鸣,现在,心跳减缓,她终于缓缓地闻到了。

    那人喉咙被贯穿,瞪大眼睛看她,真切的死不瞑目。

    看着一只飞虫落在黑衣人大睁的眼球上,阿椿想吐。

    “我就知道,你不会弄丢我送你的东西,”阿椿缓一缓,飞快地说,“我和叶青刚出去,就遇到拦路的人,他让我先跑,我就立刻来找你了。”

    沈维桢叹气:“你不该跑回来。”

    和他在一起,才危险。

    “我要是不回来,你的头就没有了,”阿椿说,“这个时候,你要夸夸我才对。”

    “多谢阿椿,”沈维桢以剑撑着起身,“我们先离开这儿,我再好好地感谢英勇的阿椿姑娘。”

    “我们来时的路不能走了,”阿椿凝重,又忍不住担心,“那边有很多这样装扮的人,不知叶青能不能解决……”

    沈维桢俯身,拉开蒙面人的面罩,观察他头发、手掌,剑挑破衣服、鞋子。

    如此翻检过三具尸首后,他侧身,问阿椿。

    “你对这里的山林地形熟悉不熟悉?”

    阿椿点头。

    “很好,”沈维桢一笑,“我相信你很有本领,恐怕我们今日要走山路逃命了——你可有准备?”

    阿椿不假思索:“管他什么准备不准备的,我们上就是了!”

    沈维桢喜欢她的果断。

    右臂多半是断了骨头,右腿还插着一支箭矢,沈维桢起身,试着动了动,幸好那箭没有穿过他的腿骨,否则才是真的寸步难行。

    “走,”沈维桢说,“这些人是土匪。”

    阿椿警觉地望着周围,手不曾松开那柄剑:“什么?”

    “这些人小腿异常结实,脚趾粗糙抓地力强,微微罗圈腿,是频繁攀爬陡坡所致;你看他们脸色白,额头、脖子手背却很黑,胸前、手臂和小腿上有为荆棘所伤的条索状疤痕,证明这群人常年累月地潜藏在草丛之中,伏击他人,”沈维桢耐心解释,“掌根虎口都有厚茧,手腕脚腕有长期绑腿绑臂摩擦出的黑痕,再看门牙缺损样子,可推测出常年撕咬冷硬肉干——只有土匪才兼具以上特征。”

    阿椿钦佩不已:“不愧是状元。”

    沈维桢矜持地说:“可不是所有状元都能做到这样。”

    阿椿看了眼他腿上的箭,发现他右手一直垂着,似乎用不上力气。

    她想,哥哥现在一定很痛。

    为了让他开心些,阿椿用力想了最好听的话来夸他:“哥哥真是明察秋毫、智勇双全,通过一具普通尸体就能观察到这些,放在我身上,我早就逃之夭夭了,哪里还有功夫细看呢?天下如此集帅气、英勇、聪慧、文韬武略于一身的,实在不多见,兄长若称第二,恐怕无人敢论第一了吧。”

    沈维桢惊奇:“你何时学会了这些?”

    阿椿谦虚:“全凭哥哥的悉心教导。”

    沈维桢已经说服自己接受哥哥这个称谓。

    情哥哥也是哥哥,不是么?

    这些时日,他见那些农户家的夫妻,也是一口一个“什么哥”“什么妹”。

    南梧州山林多,多蚊虫,沈维桢曾来此勘察过,猜测可以从山林绕过去、直接到馆驿处。

    只是他腿脚不方便,没走多远,果不其然,又被六人围住。

    仍旧是黑衣服,高矮胖瘦不一,个个手拿砍刀。

    沈维桢同阿椿背靠背,刚想叮嘱,却听阿椿问:“哥哥带火石了么?”

    沈维桢摸出来,塞给她。

    “我刚刚看哥哥似乎要用石子伏击那人,”阿椿小声,“哥哥看到前面树上那只蜂巢了吗?这么远,可以打掉吗?那种蜂叫做杀人蜂,最怕火。”

    沈维桢了然,他问:“准备好了么?”

    阿椿嗯一声,攥紧火石。

    沈维桢袖中藏了几枚石子,稳稳抛出。

    那些黑衣人只当是暗器,纷纷躲避,正庆幸未打中时,忽听见背后一阵嗡嗡声——

    回头,密密麻麻、指甲盖大小的蜂蜜如一团乌云,径直袭来。

    阿椿眼疾手快,紧急用火石点燃身侧小枯树苗,整根拔起,一手拎着熊熊燃烧的树苗,一手拉住沈维桢:“哥哥,快跑!”

    虽第一次来这里,但阿椿对南梧州的山林熟悉不亚于此处村民。

    一座山里会长什么,会有什么,她都清楚。

    跑出一里地,趁追杀他们的人为杀人蜂所纠缠,阿椿将燃尽的树枝丢在岔路口,听沈维桢的话,刻意在泥泞的路上留下明显的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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