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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孟凛理解不了她在难过什么,并举起了大拇指:“嚎滴很!”

    沈确:“……?”

    孟凛叽里哇啦说了一堆变成丧尸的好处。

    她也迷茫过,人终究是社会动物嘛,哪怕是再独立的人也会有想和其他人交流的需求,只是身体变成丧尸,精神却还是人类,感觉就像被绑架到外太空,在一片黑暗中孤零零望着远方的蓝球,一样的孤独。

    记得最崩溃的时候,孟凛甚至办了一场丧尸演唱会。

    她找到移动电源,连接上外放音箱,用小推车拉着,走一路喊一路,身后跟着看不到头的丧尸队伍,一直走到体育场,她站在台上,足足嚎了一整夜,把自己的歌单连唱三遍。

    整个体育场都被尸群淹没,简直比流量组合的演唱会还要火爆。

    那时孟凛想,如果天上的卫星能看到,直接来发导弹,她也算做好事了。

    可导弹没来,三个电源先用光了,她嗓子也哑了,天一亮,观众也散了。

    到今天回想,她这三年其实过得挺滋润的。

    在看完那本日记后,孟凛更加确定,要是当初没变异,连那小别墅都住不上,要她去跟别人挤什么难民基地,和那种无耻老登一起做任务,一顿饭连三菜一汤都吃不上,还不如让她去死。

    能活着确实很好,但死了也没什么大不了,孟凛对生死其实很豁达。

    她这辈子虽然和褚步庭不算亲近,但褚步庭从没亏待过她。

    而且她坚定地认为,她俩亲妈都很爱自己,自己就是爱情的结晶!

    在感情上,沈确虽然最后跑路了,但至少她没有骗她的钱,而且孟凛还拥有了这么美好的肉.体整整三年,已经是血赚不亏!

    作为一个一出生名下就车房俱全,保姆保镖环绕,虽然独立未遂,却生活在世界最繁华都市,从未吃过生活之苦的富二代,她的性格又是有仇当场就报,想爽当场就嗨,所以人生根本没什么过不去的遗憾。

    就,很爽,爽过,死不死都行。

    但遗憾就像吵架时翻的旧账,只要想找,总会有的。

    以前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死了却没死透,还有人类的意识,现在知道了——

    因为她看似圆满的人生拼图上,还有一点点细微的瑕疵!

    她是一个城巴佬,她要去旅行!

    这是老天奶的旨意!

    第24章 24

    雨从半夜开始下,直到天亮也没有停的意思,噼噼啪啪的打着玻璃。

    昨晚孟凛原本只想小小骚扰一下沈确,结果莫名其妙,她就跟第一次住宿舍过上集体生活似的,大喇叭开闸,一股脑把自己这三年有的没的全说了,最后还把自己编的丧尸冷笑话一条条说给沈确听,结果验证了人类果然理解不了丧尸的高级幽默。

    木屋里有挂钟,七点多时孟凛睁了一次眼,沈确已经起来了,她还和人嘟哝了两句。

    等再一睁眼就九点半了。

    雨势听着没有凌晨那么大,但这种雨才是最讨厌的,细如牛毛,打伞嫌麻烦,不打伞又会湿身。

    梅雨季的太湖湖畔,跟她想象中那种北极圈里的高山木屋不说一模一样,简直毫无关系。

    沈确进屋时,看见孟凛像只小狗板鸭趴在床上,脸埋枕头,葫芦就蜷在她的后脑勺上。

    “快十点了。”她把一尸一猫的早饭搁在桌上,问:“不出门玩了?”

    葫芦闻见味儿,抬头瞥了眼,踩着丧尸头跳到床边,伸个长长的懒腰,优雅地跃上桌面。

    沈确给它开了罐头,混合捣碎的煮鸡蛋。

    猫是肉食动物,和狗不同,万不得已才会吃些米粮,孟凛从村里拿回来的那包猫粮是过期的,前两天沈确试着和肉拌在一起喂,葫芦只吃了新鲜肉,粮一口没动。

    罐头保存时间长,但只剩三罐了,这两天沈确得想办法去打点猎物回来。

    孟凛在床上打滚,然后大字形竖在床中间,两腿搭墙,双眼无神地倒望着小猫吧唧嘴。

    啊……浑身无力,根本不想动。

    一晚上光顾着聊天,完全没休息好,感觉自己好像行尸走肉。

    不对吧,丧尸就是行尸走肉?慢十几拍的呆脑开始左右互搏。

    沈确走到床边,低头和她对看:“没睡好?”

    孟凛仰着头,啧,怎么这个角度沈确也没有双下巴。

    手在床上乱扒拉,抓到小白板,挥毫泼墨:丧尸不睡觉!

    沈确瞧那一板鬼画符,眉梢微微扬起:“所以,原来你不知道自己睡着以后会磨牙?”

    “……”哈?什么磨牙?

    孟凛没住过宿舍,唯一同居过的对象只有沈确,沈确又从没提过,所以大小姐并不知道自己活着的时候不仅睡相奇差,而且磨牙打呼放屁三项全能。

    昨晚让她靠墙睡里侧,完全是出于经验,怕她睡着睡着就滚下床去。

    见她一脸不信,沈确淡道:“能量守恒,丧尸也不是永动机,你的大脑这么活跃,自然需要休息。你只是没有深度睡眠,见过老年人打盹吗?虽然呼噜打得很响,但问他们却都说自己没睡着,你睡觉的时候就像那样。”

    虽然一直在咔嚓咔嚓磨牙,但感觉自己脑子还清醒着。

    “……”

    好烦!被她这么一说,感觉自己好像跌下尸坛,泯然众奶了!

    孟凛一翻白眼,骨碌起床,抓了片盘子里洗净的笋干咯吱咬起来,像吃拽拽糖。

    “区纳里玩?”

    “雨应该下午会停,你有什么想法?”

    “哒扎蟹!”孟凛从一而终。

    “有渔网和地笼,等雨停去试试?”

    沈确先前说只在这休整两天,又要游湖,又要抓螃蟹,还想进山挖笋子,纯纯特种兵。

    孟凛生前理想的旅行,是坐着头等舱直抵目的地,在五星酒店的套房里睡到自然醒,然后叫个早餐,泡个热水澡,敷完面膜,再慢悠悠地坐着专车到景区,如果要徒步的话,行程最好控制在两小时以内,得有人帮她背包,再雇个能说会道长相顺眼的幽默向导。

    而不是左手一兜蛋,右手一只猫,骑着动感双车跟特种兵一起奔袭两百公里!

    虽然她没出力,但坐车也是会累的!

    见丧尸身上渐渐腾起怨气,沈确提起墙边的暖水壶,一手捞起猫,偏头示意她:“来都来了,别闷在屋里,出来看看。”

    屋外,梅雨淅淅沥沥。

    空地上原本孤零零的竹椅边,竟支起了简易雨棚,四根竹竿,一张白色防水布,看起来就像在马来西亚某个偏僻小岛,很有几分海边度假的意趣。

    孟凛坐下,沈确便往茶壶里倒上热水,廉价茶叶,香气却很浓。

    怀里抱猫,手摇蒲扇,竹几下点着蚊香,竹几上茶香袅袅,看湖,听雨,雅得人起鸡皮疙瘩。

    简直妙手回春啊,孟凛眼里瞬间有了笑意:“里甚嚒事后弄的?”

    ……

    沈确很早就起了床。

    丧尸可以无忧无虑,还没死的人要考虑的就多了。

    无论末世前后,沈确的生物钟始终没变,不管几点睡,早上五点五十分准时清醒。

    因为前两天长途跋涉,她在床上多躺了半个小时,给肌肉更多的休息时间。

    到点后,解决完个人卫生,便开始在木屋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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